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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/19/2010
2010年8月13日,奥巴马总统签署了公共法案111-230,其中包括了对特定的H-1B和L1申请费用增长的决定。该法案即时生效,有效期至2014年的9月30日。
该法案规定,如果一家公司员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上,并且其中超过50%的员工为H-1B和L签证的持有者,那么该公司要为新的H-1B申请额外交纳$2000的申请费,为新的L签证申请额外交纳$2250的申请费。
为配合这个新的法案,移民局将修改I-129申请表。同时,移民局建议所有H-1B, L1-A和L1-B的申请者,在递交申请的时候,应附上相应的额外申请费或者相关的说明和其他材料,证明申请者无需支付额外申请费。移民局还要求申请者在cover letter的首页用粗体大写字母注明这份申请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申请费。如果没有收到任何相关说明和解释材料,移民局将很可能发出补件通知,要求申请人解释其是否适用于这项新的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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